< 曾汉林的误判,现在已经在30多个国家,全球报道着 〉
唤醒中加两国政府的良心,友好经济合作背后不应该牺牲人权与人命!
中加两国合力缔造中国第一冤案,促请中加两国总理关注史上第一个被加拿大强制遣返的试验品“曾汉林”的悲惨遭遇
事件介绍:
曾汉林是个中国商人。十年前,他在中国遭生意伙伴和腐败官员合力设局陷害惹上官司。不仅家产被剥夺,更因此被列为中国十大诈骗通缉犯。他被诬赖诈骗3500万人民币贷款出逃加拿大 (遣返后获证实他没有盗取一分钱)。因害怕在中国遭到不公平审判,2004年在加拿大申请政治难民庇护。2011年2月成为加拿大与中国友好合作关系背后,历史上第一个被强制遣返回中国受审的试验品。遣返回国后,成都法院确认其为冤案。知道事实后,不但未按承诺公平审讯,反而漠视人权掩盖事实,在2011年11月17日的审讯,成都法庭只提供了数天时间让曾汉林律师作搜证准备。成都法院更进行闭门审讯掩饰错误。拒绝家人接触案件资料,拒绝媒体入内报道。成都法院故意挪后曾汉林的判决日到2012年1月20日 (即中国新年长假前一天),硬判曾汉林15年有期徒刑,就此断定一个将近70岁的长期病患老人家在黑狱中痛苦度过余生。成都法院故意选择在华人最盛大的新年假期前一天宣读判决,其目的是要阻止曾汉林没法在法定期10天内筹备上诉。为了这一黑幕,美联社(国际媒体)在宣判当日追访成都法院跟进了解事件,但被拒绝并无法得到回复。曾汉林的悲惨故事已被国际权威媒体报道,案件证据也在网络流传。
曾汉林被遣返后遭遇的不公平对待获证实如下:
(一)一个年近70岁的严重糖尿病与心脏病患者,在扣留期间缺乏应有的药物治疗。他获批准在2011年2月24日向家人发出唯一的信件,内容是要求家人从医生处索取药物控制病情以及送衣物和被铺到狱内。
(二) 十年前,指控曾汉林携带诈骗所得的3500万元人民币贷款逃到加拿大。十年后,经公安查证和银行提供的记录证实所有款项只用于公司的合法经营运作。曾汉林个人并没占有一分钱啊!否定了以往对他错误的指控。
(三) 十年前指控曾汉林利用虚假财务报告诈骗股权。被指的虚假报告原来是世界4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加拿大毕马威(KPMG)会计师事务所发出的审计报告。经过法庭的质证后,证实其为无证据指控。十年后为了继续掩盖错误,成都法院公诉人修改为“中国境外会计事务所审核的财务报表我们国家一律不予承认”。我们咨询过中国的毕马威,他们也有客户运用毕马威发出的审计报告在中国的法院里获准当作陈堂证据,所以毕马威不了解为何成都法院与其它的法院背道而驰。那么目前在中国13个城市拥有9000员工的毕马威(KPMG)会计师事务,服务的客户群包括了中国的十大企业:中国移动通信,中信银行,中国石化等公司,岂不都采用虚假财务报表吗?他们也成了一个诈骗集团了吗?这是否非常可笑?
(四) 十年前为了令曾汉林入罪,成都法院庭上夸大他旗下公司飞龙债务达1.2亿元人民币。十年后,成都法院庭上承认当年将飞龙债务错误重复计算,最后在庭上即时大幅度修改仅为3000万元。这样错漏百出的成都法院还能让人民对法院的判决有信心吗?
(五) 曾汉林作为一个受害者,在申请难民时未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其清白。但在被当作试验品强制遣返后,证据虽然获取,但依然被不人道对待,不但不获平反,地方法院更为掩饰当年错判,闭门审讯强行定罪。成都法院对曾汉林的指控和所提供的所谓“证据”错漏百出!本着法律的精神,疑点的利益应该归于被告的。成都法院却严重的藐视了国家定下的法律精神,行为极为可耻!
(六) 曾汉林在这次事件中,被吞并其属下企业公司,损失7400万元人民币,法院避而不提。
(七) 所有对曾汉林有利的证据一律不被采纳,甚至被成都法院隐藏。成都法院对犯下的错误永不承认。反而选择一个错盖住另外一个错的(做法,意图),永远活埋真相。视人权人命如草芥,让冤案继续发生。
你们国家的法院允许有这种不公平的事出现吗?
一场公平的审讯真的那么难吗?
为一个受冤者平反不是一件可令国民值得光荣而又能够体现国家司法独立公平的的实证吗?
你见过这个世界有自己亏本倒贴的诈骗犯?天理法理何在?
在管理监狱里面的工作人员透露,他们有一些是当日被成都法院安排参与2011年11月17日的开庭听审的人。审讯过后,监狱里面的工作人员对曾汉林的案件都议论纷纷。他们形容杨照东律师当日在庭内的表现非常出众。他们表示从未见过一个律师可以在庭内把政府的公诉人员以法理辩驳到哑口无语。故此,监狱里的公安向曾汉林说,即使他是被冤枉,法院也决不会承认错误,不会为他平反。监狱里的公安更说在成都这里算是常事。
曾汉林与家属决定要坚持寻求真理,无论结果如何也要上诉到底,令世人知道真相。
在此,我们希望媒体的报道可以呼吁国家领导人听听当天庭内的录像记录,评评道理!
即使这场冤案结果无法扭转,我们誓言永不放弃,向世界各国媒体/人权组织/大使领事/国家领袖等知道所谓的人权国加拿大,在获取经济利益背后的所作所为。务必要为曾汉林讨回公道,即时他老死在狱内也绝不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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